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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州水力发电厂效能监察现场
根据《四川西部阳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效能监察的通知》(阳光电司〔2017〕32号)要求,电厂在2017年4月25日至5月31日期间,采取定时、不定时的方式对威州水力发电厂两站四点进行自查,特别是在“五.一”、“端午”节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突击检查,通过对劳动纪律、现场台帐、“两票”执行三方面检查,发现现场人员仍有执行不到位的地方,检查人员现场指出,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。
2017年7月31日,公司纪委书记王战带队对电厂人员到岗情况,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,现场文明生产执行情况,“两票”及运行各类台账记录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了集中检查,发现现场人员已树立了规范操作、及时记录等行为习惯,但有些细节仍有执行不到位的地方,检查人员现场指出,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。
王战要求纪检监察审计部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发出检查通报,责令改正;电厂根据检查的情况,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,效能监察组进行跟踪,督促落实。